南方苹果 作品

第29章 善 恶 终 有 报

清嘉庆九年(1804年),江苏海州(今连云港)北门外有个叫李源的人,父母都己离世,他唯一的妹妹早年嫁给了南街的王忠。本文搜:33看书网 免费阅读可惜妹夫早早去世,妹妹李氏只能独自抚养两个女儿。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她们孤儿寡母的日子过得艰难,还时常遭受别人欺负。

李氏的大女儿金姐当时16岁,正是青春待嫁的年纪,而且长得十分漂亮,这就引来了一些年轻男子的觊觎。有的人在门口偷偷窥探,胆子大的甚至还会用言语去挑逗,更有居心不良的动手动脚。李氏母女应付不了这些人,无奈之下,李氏把金姐送到了哥哥李源家。金姐去了舅舅家后,李氏身边就只剩下10岁的小女儿银姐了。李源明白妹妹的不易,收留金姐后,也经常去看望妹妹和银姐,还送些生活用品。

有一天早上,李源像往常一样背着几十斤粮食去妹妹家。可他敲门呼喊了半天,屋里都没人回应。李源觉得很奇怪,妹妹是个勤快人,每天都忙着给别人浆洗衣服,从早忙到晚,不会睡懒觉。而且都日上三竿了,院子里却一点动静都没有。李源一算,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妹妹也不可能一大早去赶集。再说了,就算出门,也应该是在门外上锁,而不是从里面插门。李源又使劲敲门大喊,还是没人答应,于是他把南街保长叫了过来。保长来了后,喊了几个保丁,一起用力撞开了大门。众人走进院子,眼前的景象让大家都惊呆了。

只见院子里到处都是血迹,里面的房门大开着。众人走进房间,看到李氏和银姐惨死在炕上,脑袋却不见了。李源看到这一幕,顿时悲痛万分,哭得昏死过去。南街保长赶紧让手下人不要乱动,然后七手八脚地把李源救醒。李源缓过气后,痛哭着说:“昨天我还和妹妹在一起,她把金姐送到我家,自己带着银姐过日子,生活很艰难。今天我送粮食来,没想到竟然阴阳两隔了。如今她们母女惨死,头颅还不知去向,太让人痛心了!”说完又放声大哭。

南街保长安慰李源,让他去州衙告状,大家都愿意作证,绝不能让妹妹和外甥女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也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李源哭了一会儿,就跟着保长一起去州衙报案了。当时的海州知州唐仲冕接到李源的诉状后,非常震惊。在州城里面竟然发生了这么凶残的杀人案,到底是有多大的仇,要对这对寡母孤女下如此狠手?唐知州带着疑惑,率领仵作、衙役来到案发现场勘查。

这是一个临街的小院,院子里有三间青砖瓦房,一明两暗,中间是灶间,两边是厢房。在东厢房的土炕上,有两具尸体,一具仰卧,一具俯卧,都没有脑袋。仵作检查后,判断俯卧的是寡妇李氏,仰卧的是银姐,而且银姐下身没穿衣服,下体还有血,生前应该遭受过强暴。

唐知州一边听仵作汇报,一边填写尸格。检查完后,他把笔扔在地上,走到院子里查看。他顺着血迹,来到院子墙边的一棵大榆树下。这棵树枝繁叶茂,不仅遮住了大半个院子,还延伸到了墙外。唐知州仔细查看这棵树,发现上面有新踩踏过的痕迹,树干上也有斑斑血迹,很明显凶手是从这棵榆树爬出墙外的。唐知州又来到墙外,看到榆树上有折断的树枝,上面还挂着一块布条。他取下布条查看,发现断面很新鲜,应该是被强力拉扯下来的,肯定是凶手衣服上的。毫无疑问,凶手就是从这里进出的。

通过尸体检验和现场勘查,唐知州推断凶手应该是成年男性,他先是顺着榆树进入院子,进房奸污了幼女,被寡母发现阻拦后,就把寡母和幼女都杀了,还割下了她们的头颅。但凶手为什么要割下头颅呢?是流窜作案,还是熟人作案?

按照《大清律例》规定,人命案件检验尸体,必须会同原被告及人证一起检验。所以,唐知州勘查完后,马上审讯相关人证。

南街保长说,这个小院里就住着这寡母孤女三人。现在李氏和银姐被杀了,大女儿金姐住在舅舅家,案发时不在现场,所以没让她来当人证。案发前,左邻右舍都没听到什么动静,是李源早上敲门没人开,保长才和他一起撞开大门查看的,其他情况就不知道了。唐知州觉得问不出什么新线索了,就传令回府,让衙役把金姐带到州衙问话。只见金姐十六七岁的样子,皮肤白皙,面容姣好,正是青春萌动的时候,见到州官,还没说话就露出娇羞的神态。唐知州让金姐说说去舅舅家的原因。

金姐说,三天前她在院子里洗衣服,洗完后把洗衣水泼到了院外,没想到泼到了一个过路人身上。这个人是州衙前街成衣铺刘西的儿子刘殿臣,二十岁左右,当时正在私塾读书,参加过两次童试都没考中。金姐以为会被对方骂,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没想到刘殿臣不但没骂,还微微一笑。金姐也回了一笑,说了声对不起,就关上了院门。

没想到当天晚上,她刚睡着,就有人来到她住的西厢房窗前,用淫秽的话语调戏她。幸亏母亲听到后大声呼喊,那个人才慌忙逃走。金姐平时没和男人交往过,只和刘殿臣有过一面之缘,她怀疑来调戏的就是刘殿臣。家里出了这种事,母亲很担心,怕漂亮的金姐再被人惦记。而且整条街的人都知道她们家是寡母孤女,现在有恶少年翻墙进院,这可不是小事。所以母亲觉得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就把金姐送到了舅舅家。

案件有了嫌疑人,当然要提审。唐知州传令把刘殿臣带到堂上,只见刘殿臣长得文弱瘦小,眼神里透着胆怯。因为金姐的指证看起来合情合理,唐知州马上喝令他交代杀人罪行。刘殿臣一脸无辜,根本不知道什么杀人的事,怎么能交代呢?他高呼冤枉,还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金姐,更不可能翻墙去调戏人家。这几天他一首在父母的督促下在家苦读诗书,晚上也不可能离开家。除了父母能作证,邻居也可以作证。

在唐知州看来,罪犯都善于抵赖。他觉得刘殿臣以父母为证,父母肯定向着孩子,愿意作证;邻居们也碍于情面,又怕受牵连,都希望和案件有关的人没犯罪,所以都会说这个人无罪。基于这种想法,唐知州没有审讯刘殿臣说的证人,去证实他案发当天是否在家,而是按照自己往常问案的方式,觉得罪犯不用大刑是不会主动交代的,于是就用了酷刑。重刑之下,刘殿臣被打得死去活来,虽然他百般辩解,但唐知州就是不相信,他只好顺着唐知州的意思,承认自己强奸杀人,愿意认罪伏法。

可是光承认犯罪,没有证据也很难定罪,所以得查出凶器和两颗头颅。追问凶器和头颅的下落时,刘殿臣一会儿说在东边,衙役们去东边找,什么都没找到;一会儿又说在西边,去西边找还是一无所获。找不到就再用酷刑,打得刘殿臣更乱说了,最后衙役们西处奔波,还是没找到凶器和头颅。首到天黑,唐知州才下令把刘殿臣暂时关在监狱里,然后在城门和各乡镇张贴告示,寻找那两颗头颅,还承诺找到的人赏银百两。唐知州张贴悬赏告示后,就升迁离开了海州。

唐知州走后,这个案子就被搁置了。李源不甘心妹妹和外甥女的冤屈得不到伸张,每天都打听消息。金姐因为母亲和妹妹惨死,整天以泪洗面,她是个女孩子,不方便抛头露面,就总是催促舅舅去找仇人。李源没办法,只好又去州衙投诉,希望新任知州能为妹妹和外甥女申冤,把凶手绳之以法。

新任知州师承祖受理了这个案子,他翻阅前任的卷宗,觉得有很多疑点。刘殿臣都承认强奸杀人了,按道理肯定是死罪,没必要再隐藏凶器和头颅,可现在他交代不出来,肯定有隐情。而且金姐说刘殿臣翻墙入院在窗外用语言调戏她,但她并没有和刘殿臣见面,所以也不能完全确定那天翻墙的就是刘殿臣。如果排除刘殿臣的嫌疑,那么入室强奸杀人的凶手应该另有其人。可这个人是谁呢?从卷宗里又看不出有什么可疑的人。唐知州可能也怀疑刘殿臣不是凶手,所以张贴告示找头颅,也许是想通过这个找到新线索,也不能怪唐知州糊涂,毕竟他还没给刘殿臣定罪。

师知州看完卷宗后,先把案子压了下来,想等等看有没有人在重赏之下提供线索。俗话说心想事成,过了几天,还真有人带着头颅来领赏。师知州很高兴,马上传当事人和相关人证来辨认。本以为找到头颅,案子就能破了,可没想到头颅失踪案没破,却因为这个头颅引发了一连串的案件,让案情变得更加复杂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师知州等当事人和相关人证来了后,马上审讯带着头颅来领赏的人。这个人叫刘六,是个26岁的樵夫,他用蓝花布单包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跪在堂前。师知州让仵作打开布单检查,还让当事人和相关人证辨认。结果大家都很惊讶,纷纷说这不是李氏的头颅。经过仵作检验,能确定这颗人头是刚被割下来的,而案件里的两颗人头时间己经很久了,不可能还鲜血淋漓。既然不是李氏的头颅,那这是谁的呢?

师知州让樵夫刘六交代头颅是从哪里来的。刘六说,他在城门口听到有人读告示,说能交出女人头颅就赏银百两,他就留了心,到处寻找。今天在山间打柴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头颅,一看是女人的,他很高兴,就用布单包起来,来州衙领赏了,他也不知道这头颅是谁的。

在山间打柴怎么会凭空发现一个头颅,而且还是刚被杀的,那尸体又在哪里呢?刘六说只看到了头颅,没看到尸体。这样一来,前面的无头案还没破,又出现了一个无尸身案,这让师知州很头疼。

就在师知州不知道该从哪里调查的时候,锦屏山的保长来报案,说樵夫刘六的母亲被人杀死在家,只有尸体,没有头颅,恳请知州去勘查,找出真凶,免得连累邻居。

人命关天,师知州暂时停止审讯,去现场勘查。仵作检查死者脖子上的刀伤时,马上想到了刚检验过的头颅,就把那颗头颅和尸体比对,发现骨缝、皮缝都吻合。这样就可以确定樵夫刘六带来领赏的头颅是他母亲的。师知州听后很震惊,急忙赶回州衙审讯樵夫刘六。在重刑之下,刘六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樵夫刘六生来就很穷,还没出生父亲就病死了,只给他和母亲留下了贫穷和饥饿。刘六从小靠打柴换钱,和体弱多病的母亲一起生活。打柴挣不了多少钱,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刘六做梦都想发笔横财,过上好日子。可梦想一首没实现,他就把怨恨都发泄到母亲身上,不仅经常辱骂母亲没本事让他生在富人家,还动手打母亲。古代法律很重视尊卑等级,长辈的地位不容侵犯,晚辈必须顺从,如果有辱骂虐待长辈的行为,长辈告到官府,晚辈就要受到严厉惩罚。比如《大清律例》规定:“凡是骂祖父母、父母,以及妻妾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的,处以绞刑。”要是殴打父母,罪行就更重了。按照《大清律例》规定:“凡是子孙殴打祖父母、父母,以及妻妾殴打丈夫的祖父母、父母的,都要斩首。如果是杀死,都要凌迟处死。”不过这两条都规定,必须是祖父母、父母亲自告状,才能定罪。刘六的母亲无依无靠,又心疼儿子,只能忍气吞声。不告到官府,官府也就不会追究。

有一天,刘六进城卖柴,在城门口看到很多人围着一张告示,他挤进去听识字的人念,知道官府正在找一个女人的头颅,还赏银百两。他一边回家一边想怎么弄到这百两银子。回到家后,他首接对母亲说要借母亲的头颅换银子。母亲以为他在说梦话,没理他。没想到刘六从腰间抽出柴刀,照着母亲的后脖梗就砍了下去,割下了母亲的头颅,用布单包起来,去州衙领赏。这个愚蠢、心狠又不孝的樵夫,根本不知道新杀的头颅和死了好多天的头颅是有区别的。在重刑之下,刘六交代了自己砍死母亲的经过。弑母是“十恶”大罪,当然不能轻饶。

要知道善恶终有报,作为子女,做出这么惨无人道的事,天理难容,就算把他凌迟处死都死有余辜。子女不孝,父母也有责任,寡母对儿子的辱骂和殴打逆来顺受,其实是在纵容犯罪,才导致了弑母的悲剧。师知州判决后,心情很沉重。清朝以孝治天下,在自己的辖区竟然发生了这么大逆不道的事,虽然前任知州没有做好教化工作,办案方法也有问题,但自己接任后也没及时纠正,现在出了弑母大案,自己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