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风未至 作品

第一百七十三章:嫩姜辣不过老葱头

七月流火,暑气正炽。

城东“晦庐”的烛焰在夜色中摇曳,与昼锦坊沈宅,如今的大元帅府的煌煌灯火遥相呼应,恰似两处不眠的星辰悬于人间。

此刻,朱全忠正斜卧在湘妃竹榻上,四百斤的身躯将檀木榻脚压得吱呀作响,隆起的肚腹随着喘息起伏,活似搁浅的鲸鱼,纱衣早被汗水浸透,胡乱敞开的衣襟下露出青白皮肉,在烛光里泛着腻腻油光。

在其左右,两名持鸾凤团扇的婢女虽已臂膀酸软,摇动的凉风却依旧穿不透他周身蒸腾的热雾,汗珠不断从三重下巴的褶皱里涌出,顺着脖颈沟壑汇成溪流,将白色纱衣的衣襟洇出深色水痕。

“啪!”

荔枝红的釉瓷茶杯在地上摔得粉碎,惊得两名婢女慌忙后退。朱全忠摔了茶杯后,探手抓过递来的冰镇杨梅汁,仰头灌下大半,冰凉的汁水顺着他的嘴角溢出,与胸前的汗水混作一处。

“这个鬼天气!”

他抹了把脸上的汗液,目光落在同样汗流浃背的敬翔身上,吩咐道:“把幞头、衫子去了,此间就你我二人,不必拘礼。”

“还好!”

敬翔只是摘下幞头放在身侧,接过婢女递来的杨梅汁喝了一口,小心问道:“大王,今日在效节军衙,我见您对沈烈似有微词,可否是因二郎君之事?”

“哼!”

朱全忠冷笑一声,合上敞着衣襟,眼中闪过一丝锐利:“他敢对遥喜儿不敬,便是眼中无我,如此狂妄的小子,难道还要我给他好脸色?”

敬翔不动声色地放下汤碗,轻笑了一下,说道:“大王,我倒觉得沈烈没有做错,如果此次换作他人,一味恭敬二郎君,听从二郎君的吩咐,恐怕长芦城会落入刘守文之手,反倒误事。”

敬翔在长芦县衙将事情原委打听得一清二楚,所以想替沈烈分辩几句。他抬眼观察着朱全忠的神色,继续道:“沈烈年纪虽轻,却颇有胆识,且不说治军有方,就说长芦在他治下不过数月,已是政通人和,百姓交口称赞,会有如此风评,实属不易…”

“难得你也会替人说情。”朱全忠突然起身,沉重的脚步在地砖上发出闷响。随后踱到窗前,望着夜色中摇曳的树影,叹道:"遥喜的所作所为,我岂会不知?德明早已多次禀报”

朱友珪哄抬药价,已经严重扰乱汴军的军需供应,朱友文作为宣武军后勤大总管,不得不向义父禀报,因此朱全忠对自己这个“遥喜儿”的目光短浅也是多有不满。

“我的这些儿子…”言语间,他的声音忽然低沉下来,愁苦地摇了摇头:“各个不成器,若有一人能及得上烈哥儿半分”

在朱全忠的亲生骨肉当中,朱友珪如此,嫡子朱友贞也没有好到哪里,其他几个儿子同样不堪大用,真正能用之人反倒是义子朱友文,这让朱全忠不免为身后事忧心忡忡。

敬翔听到朱全忠如此说,心中暗喜,笑着劝慰:“大王无需多虑,郎君们年少,尚需历练,沈烈自幼在行伍中摸爬滚打,自然多了几分世故。”

“是啊,自他死而复生,确实世故了许多。”

朱全忠转身,烛光在他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阴影:“但那对嗜血的獠牙却不减分毫。你也瞧见过他身边那些年轻人,个个如狼似虎,再多磨炼,都会成为骁勇善战的领兵之将。”

话语稍顿,他又道:“还有,他身边的那个李愚,此人当初任河南府参军的时候,我就听说过他以韬略闻名,没想到竟能被沈烈唤到身边,甘心做一个县衙主簿,就连这样的人都对沈烈死心塌地”

说着,朱全忠突然轻笑一声,目光变得更加深远起来:“看到他的这个样子,不禁让我想起当年在萧县时的光景”

夜风穿堂而过,吹动房间内的烛火。

朱全忠的影子映在白墙上忽大忽小,仿佛是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又仿佛是如今这个权倾天下的枭雄,在这一刻,两者竟像是重叠在了一起。

“子振,你觉得他能领沧州吗?”

“哦?”

敬翔眉头微不可察地一挑,忙问:“大王,您有此意?”

“忽有此念而已!”

朱全忠摆了摆手:“他终究还是太过年轻,做个县令,领三五千兵马,尚可,若为一镇节度”他顿了顿,摇了摇头,随后竟用了一个令人心惊的词:“我怕养虎为患。”

“大王…”敬翔将已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这些年,敬翔亲眼看着这位枭雄的猜忌之心与日俱增,多少旧部都已死在他刀下,敬翔劝过,但劝不住,也知晓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想到此处,敬翔不禁暗自叹息。

沈烈是否会成为猛虎,敬翔心中已有答案,至于能不能成为朱全忠担心的祸患,不好说,在这礼崩乐坏的年月,人心如鬼蜮,甚至比鬼蜮更难测,谁又能说得准呢?

敬翔略作犹豫,试探地问道:“大王,何出此言?”

以朱全忠如今的权势,断不可能对一个无权无势的年轻人心生忌惮,敬翔想知道朱全忠到底在担心什么,为何不敢不拘一格地任用沈烈,使其成为像葛从周、杨师厚一样的汴军悍将。

“古往今来,少年将军者,层出不穷,沈烈有胆识,有谋略,又善用人,不亚于被李克用枉杀的李存孝,如果调教得当,他会成为我手中一把最锋利的刀。”

朱全忠并没有否定沈烈的能力,却话锋一转,说道:“若是以往,我必用他,但如今我观他,世故远超年岁,更可怕的是这份世故之下,还藏着一颗野心。”

敬翔为沈烈辩解:“大王,正所谓年少辞家从冠军,金鞍宝剑去邀勋,烈哥儿能有鸿鹄之志倒也正常,如此也才会为大王建创世之功。”

敬翔用了“创世”二字,朱全忠明了是什么意思。

他笑了笑,随即又敛去笑容:“适才,你说我是恼他慢待遥喜,实则不然,以他的世故,会有更好的方式处理此事,但他偏偏那样做,让友珪颜面扫地,何为?”

“他…”

敬翔细思之下,不禁皱起眉头:“大王,你是说他…故意为之?是想用尽露圭角的做法来…”

朱全忠缓缓点头,目光如炬地望着敬翔:“他到长芦后,凭借马嗣勋之前的关系,与宣武军将以及官员多有联络,想必你府中也收过他的薄礼吧?”

“所送之物倒不贵重,只是一些应季果蔬,总说是聊表心意。”敬翔没有否认,却隐瞒了家中刘氏营商获利之事,同时也心惊朱全忠对沈烈的监视竟是如此严密。

“他与罗绍威之女的事情,你也知晓。”

“属下知晓,少年男女,互生情愫罢了。”

朱全忠冷笑:“他擅自搬空长芦府库,以助罗绍威供应军需,可以说是对罗家女的情深意切,可换一个角度来看,是否也可以说,他是有意觊觎魏博呢?如果当下让他坐镇一方,若与罗绍威联合起来,让魏博军重拾往日之势,岂非养虎为患?”

敬翔默然。

确实,正因罗绍威不善统兵,才将魏博军镇拱手相让,才对朱全忠唯命是从,以至于掏空了魏博的财力。

如果沈烈娶了罗月华,罗绍威就与沈烈成了翁婿一家亲,以沈烈的才干,很难说不会帮助罗绍威重振魏博军镇,也很难说沈烈不会就此掌控魏博,成为当今最年轻的枭雄。

如此想来,敬翔不禁为沈烈的安危担心起来。

沉默良久,朱全忠一笑:“说来说去,只是猜测而已,本王惜才,不会埋没他的才能,本王欲让他回厅子都,放在我眼皮子底下,来日方长,日后再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