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公诉人的退让!

审判长的目光,此刻落在张伟身上,充满了复杂而深刻的审视。

他的内心,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个张伟!

他竟然真的将一个看似铁板钉钉的个体案件,巧妙地上升到了整个社会普遍性的高度!

之前的那些证据,化学报告、残留时间鉴定、农资店的监控……

单拎出来,或许能撼动一审判决的某些细节,但想彻底翻案,尤其是做到无罪辩护,简直是天方夜谭。

审判长甚至一度认为,张伟的辩护思路虽有新意,却也只是在绝境中寻找一丝渺茫的希望,难以撼动根本。

然而,当那份民政部的《全国农村农药混用及容器使用习惯调查报告》被呈上,并由张伟以如此清晰的逻辑串联起来时……

一切都不同了!

这不再是孤立的证据,而是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层层递进的逻辑闭环。

前面的科学证据,证明了“瓶子本身”的极端危险性和欺骗性,以及污染并非赵王氏近期造成。

而这最后一份全国性的调查报告,则从社会层面,为赵王氏那“不可理喻”的行为,找到了一个令人心惊却又不得不重视的“普遍性”注脚。

它解释了为什么赵王氏会做出如此看似愚昧的行为。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不知道”,而是身处特定环境下的“认知常态”与科学真相之间的巨大鸿沟。

审判长在司法系统浸淫多年,深知法律不外乎天理人情。

张伟的辩护,正是将“天理”——科学事实,与“人情”——社会普遍认知现状,巧妙地结合起来,冲击着冰冷的法条。

这角度,刁钻!

这思路,大胆!

这论证,有力!

如果说之前的证据让案件从铁证如山变成了疑点重重,那么这份报告的出现,则几乎将“过失”的标签,牢牢地贴在了赵王氏的行为上。

至于无罪……

还要看辩护人接下来的发挥了!

但他此刻,对张伟这位年轻律师,已然生出了几分真正的佩服。

能将一个必输的死局,盘活到如此地步,这年轻人,前途不可限量!

法庭上,审判长的目光转向公诉席。

“请公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李明远深吸一口气,缓缓站起身。

他整理了一下自已的检察官制服,推了推眼镜,动作比之前多了几分无法掩饰的凝重。

张伟刚才那番结合了科学鉴定和社会调查的辩护,其冲击力,实实在在地撼动了他对案件的固有判断。

尤其是那个残留时间鉴定和全国性的调查报告,这两记重拳,直接打在了案子的软肋上。

他内心清楚,想维持原判“投放危险物质罪”,难度极大。

大概率,是要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方向走了。

但是,过失是过失,量刑是量刑!

三条人命!

无论如何,赵王氏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三个人的死亡。

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他必须为逝去的生命争取一个最公正的裁决,即便是在“过失”的框架下,也要让被告人承担其应负的、最重的责任。

无罪?

那绝对是他无法接受的底线!

“审判长、审判员,”李明远的声音依旧沉稳,但细听之下,少了几分之前的绝对自信,多了几分无法忽视的审慎。

“辩护人刚才的论述,确实从科学鉴定和社会背景角度,为我们理解本案提供了一些新的、值得重视的视角。”

他首先肯定了对方部分证据的客观性。

“龙科院的报告、残留时间鉴定以及民政部的调查报告,揭示了涉案冰红茶瓶的特殊危险性、污染源非近期形成,以及农村地区在农药安全使用方面确实存在普遍性的认知误区。公诉人对这些证据的客观性予以部分认可。”

“但是,”李明远话锋陡然一转,镜片后的目光重新凝聚起锋芒。

“这些客观因素和普遍现象,是否就足以完全否定上诉人赵王氏在本案中的主观罪过,得出‘无罪’的惊人结论?”

“公诉人认为,其论证链条,尚存关键缺失,不足以完全支撑其无罪主张!”

他开始精准反击。

“第一,科学鉴定固然证明了瓶子在购买前已被深度污染,但这并不能完全免除使用者在后续使用中的基本注意义务。”

“上诉人明知瓶内曾装有剧毒农药‘敌杀死’——这个名字本身就带有强烈的警示意味!即便她认为已经清洗干净,但将其用于盛装直接入口的汤水,并送给他人饮用,其行为本身就具有高度的、可预见的危险性。”

“对这种显而易见的风险,难道就可以因为‘别人也可能这么做’或者‘科学上证明洗不干净’而完全无视,从而免除一切责任吗?”

“第二,也是本案辩护核心的关键所在,辩护人极力论证上诉人缺乏对农药残留危险性的认知能力,但这种‘缺乏’,是绝对的、无法弥补的吗?”

李明远的声音陡然拔高,抛出了两个极具杀伤力的疑问。

“辩护人是否已经全面、细致地确认过,上诉人赵王氏,在其长达数十年的农村生活中,是否曾参加过哪怕仅仅一次,由村委会、乡镇府或者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组织的,关于农技知识普及或安全用药方面的培训、讲座或宣传活动?”

“哪怕只有一次,只要她曾接触过相关风险提示,其辩护人所主张的‘完全无认知’的基础,便会轰然崩塌!”

“另外,辩护人出示的监控录像,仅仅显示了交易过程简单。但据公诉人了解,正规农资销售点,在销售剧毒农药时,应向购买者出具《农药购买使用告知书》或类似的风险提示凭证。”

“辩护人是否已经彻底核实过,那家‘兴农’农资经营部,是否真的完全没有履行过这项法定的告知义务?如此一来,辩护人所称的‘上诉人完全无法预见相关风险’的论点,其根基也将受到严重动摇!”

这两个尖锐的问题一经抛出,法庭内的气氛瞬间再度绷紧。

直播间的弹幕也迅速被新的疑问所占据。

“对啊!有没有参加过培训?这个太关键了!”

“那个告知书!如果农资店真的给了,就算老太太不认字,也不能说她完全不知道危险吧?”

“检察官牛逼!直接抓到辩护漏洞了!这下看张律师怎么回应!”

李明远凝视着张伟,眼神中带着探究和施加的压力。

他略作停顿,语气比之前稍缓了几分,但立场依然清晰而坚定。

“审判长,公诉人认为,考虑到本案确实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关于污染物残留特性和特定人群普遍社会生活习惯的证据…”

他的目光再次扫过全场,最终郑重地落在审判席上。

“公诉人认为,若辩护人能够明确排除公诉人刚才提出的以上两点关键疑问…”

“那么,在认定上诉人主观罪过时,法庭确实应当更加审慎地考量其个体认知局限性,以及特定社会环境对其行为模式的深刻影响。”

这是他第一次,在庄严的法庭之上,对自已的指控立场,作出了如此明显的松动。

“在这种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或许…一审判决认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罪名定性,确实存在进一步商榷的空间。”

“但即便如此,其行为,至少也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无罪,绝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