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域狂生 作品

第116章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杭城,第二看守所。

李东强在这里度秒如年,早就受够了。

一听到有律师前来接见,立刻直奔会见室。

“律师,你是我的律师对不对?”

“快,赶紧救我出去!”

“这鬼地方,我是一分一秒都待不下去了!”

一看到张伟,李东强便大声叫喊起来。

张伟跟他隔着玻璃窗,说道:“李东强先生,你先不要着急,我是你父母为你请的律师,我叫张伟。你放心,我是专业的,你这个案子,我会帮你。”

李东强立刻就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连连点头道:“张律师,你救我,快救我!只要你能救我,律师费要多少我给多少!”

李东强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扔的时候,没当回事儿。

被警察询问调查的时候,也没太害怕。

可直到被警察锁定就是他干的,直接抓回警局,一番讯问,证据确凿之后,他真的害怕了。

昨天晚上,一整晚都没睡着。

只要一闭上眼睛,仿佛就看到自己在法庭上被判刑,或者已经被丢进监狱坐牢的画面。

直到这个时候,李东强才真正害怕起来。

“真踏马的!我真倒霉啊我!”

“怎么就碰到这么个神经病!”

“我真就草了!”

李东强咬牙低声骂着。

显然骂的就是林北。

张伟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却暗自冷笑。

事到如今,非但没有悔恨,反而觉得是被害人的问题

这种人,就是死不悔改!

说真的,以张伟的主观想法,巴不得让李东强多判几年。

最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量刑给他判决。

直接砸个十年了事儿。

不过主观归主观,客观上,张伟是李东强的代理人。

那么不管他内心对于李东强做的事情,有多么的厌恶,也还是要尽心尽力地为他争取利益。

律师就是干这个的。

维护正义?

伸张正义?

制裁邪恶?

对不起,那不是律师。

那是执法者。

而律师的话,说的不好听点,那叫“收人钱财,替人消灾”。

当然,只要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这并没有任何错。

说白了,就是份工作而已。

养家糊口,维持生计。

倒也不必有太高的道德感。

张伟道:“李东强先生,你的心情我非常理解,不过也请你放心,你父母既然请我做你的代理人,显然也是相信我的能力和素养。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你争取减刑。”

李东强顿时脸色一变,“什么?只能减刑?不是,我爸妈没跟你说,让我无罪释放吗?他们怎么跟你说的!”

张伟淡淡道:“你父母自然是希望你能够无罪,开庭当天就能好好地走出法院。但是,你这个案子,证据确凿,你自己也已经跟警方什么都交代了,你也清楚的,罪名肯定成立。我能做的,就是帮你争取减刑。”

“我我草!”

李东强直接爆了粗口。

此前,他一直抱有一线希望。

觉得找了律师,肯定能帮到自己。

可万万没想到,律师是来了,却带来了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噩耗的消息:

不能无罪,只能减刑?

那岂不是说,怎么都得坐牢。

区别只在于,坐几年而已?

李东强顿时感觉人生一片昏暗,毫无希望。

“我真就草了!”

“你说那个逼,是不是有病?”

“啊?是不是有大病!”

“他娘的,我又没真的砸到他,他要是心里不爽,我大不了给他道歉就是了啊,实在不行我赔钱不行吗?”

“还非得报警起诉的”

“真踏马有病!”

李东强骂骂咧咧。

张伟皱眉道:“李东强先生,这些话,你现在跟我发发牢骚也就算了,可以后上了法庭,千万不能这么说!”

“如果让法官听到你说这些话,肯定会加重刑罚的。”

“在法庭上,认罪悔罪的态度,非常重要,对被害人的歉意,赔偿,也很重要。”

“这些,到时候我都会详细给你说明。”

张伟也是担心这个蠢货,在法庭上搞什么骚操作,所以提前给他打预防针。

毕竟,就刚才李东强发的那些牢骚,实在是让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张伟实在是被那些个傻逼当事人给坑怕了。

听了张伟的话,李东强虽然很不情愿,但也只好点头:“好好吧,我知道了,我尽量控制。”

“不是尽量,是一定!”张伟直视着李东强,“除非你想加刑!”

李东强深吸一口气,道:“我不想加刑,我好,我听你的,我什么都听你的!”

“嗯。”

张伟点点头,接着道:“在见你之前,我已经帮你申请了取保候审。”

“以你的情况,应该是可以通过的。”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你很快就能从里面出来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对取保候审做了相关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而李东强,便符合第二种情况。

他这个案子,虽然罪名性质挺恶劣,罪行也挺严重。

但实际犯罪行为,并不是非常恶劣的。

如果是放火啊,投毒啊这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那就别想取保候审。

但李东强只是高空抛物,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只要是签了保证书,交了保证金,基本就能出来了。

当然,

取保候审虽然能先从看守所出来,但并不意味着就没事了。

所谓取保候审,只是暂时接触羁押,等待开庭审理。

在这期间,是要遵守相关规定的。

比如,随传随到,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不得干扰证人作证等等。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

轻则没收保证金。

重则,可能直接逮捕抓回来。

而且很可能会因为取保候审期间的某些行为,导致开庭审理的时候,量刑偏重。

但不管怎么说,能离开看守所,李东强还是非常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