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条鱼 作品

第134章 傻柱,要不要媳妇

李梦洛去了十来分钟,就空着手回来了。

一进家门,脸色都变了。

“怎么了?”见她脸色不对,林海赶紧问道。

“她爹真是个畜生啊。”李梦洛咬牙切齿。

“她也跟你说了,她爹把她扔火坑里的事?”

“不止呢,她身上全是伤,都是她爹弄的。”

“身上也有伤?嘶……那我不知道。”

李梦洛沉着脸,“是啊,身上的伤,比脸上的伤还严重。”

“碰到这样的爹,真是够倒霉的。”林海摇摇头。

“太可怜了……就把她留在小杂间吧,反正里面没人住,罗驼背犯了事,不会回来了。”李梦洛提议。

“是挺可怜的。不过……住一两天没问题,住的时间长了就不行。”

“她没有工作,吃喝怎么办?总不能由我们管着吧。”

虽然空间里屯着大量的粮食,但林海不可能长期资助一个逃荒人员。

这样做,无异于自找麻烦。

李梦洛一想,是这个理,于是说道:“那就让她住一两天吧,等她身体一些恢复了,让她离开。”

“嗯,这样最好,时间不早了,洗洗睡吧。”

野花在院里住了两天,身体恢复了不少。

到第三天时,街道办就来人了。

来的目的,是把野花送到救助站去。

野花是逃荒人员,没有工作没有户籍,不能住在院里,必须送到救助站去。

听说要去救助站,野花的泪水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她知道去了救助站,下一步就是把她送回原籍。

回到村里,就又要跟她那可恨的爹待在一起。

一想到这些,她死的心都有了。

街道办的人在屋外等着,她不去不行。

收拾了衣物,就跟着街道办的人走了。

看着她落寞的背影,林海和李梦洛心里很不是滋味。

一直跟着她,跟到了大院门口。

“恩人,别送了,就此别过!”

野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跪完站起来,抹了把眼泪,跟着街道办的人走了。

“哎……”

李梦洛叹息一声,也抹起了眼泪。

林海定定地站着,站了片刻,脑子里有了想法,轻拍了两下李梦洛的后背。

“别太伤心,我想到一个办法,有可能把野花留下来。”

“什么办法?”李梦洛急问。

“像她这种逃荒来的,想留在四九城,无非两个办法。”

“一是找个正经工作,二是嫁出去。”

“野花没啥生存技能,脸上还有伤,想找个正经工作,几乎不可能。”

“第一个办法行不通,那就只能用第二个办法。”

“找个人嫁了,留在四九城。”

听了林海的话,李梦洛想了片刻,脸上有些迟疑。

“她脸上的伤,面积太大,有人会娶她吗?”

野花脸上烧伤的面积,高达百分之七十,几乎毁容。

在这种情况下,要找一个愿意娶她的人,的确很难。

如果时间充裕的话,林海可以让她长期喝灵泉水,用灵泉水洗脸。

用这样的方式,或许可以治好她脸上的伤。

可眼下时间太紧,喝灵泉水也不管用。

只能给她找一个丈夫,马上和人家成亲。

这样一来,她就能留在四九城了。

“试试看吧。”林海也拿不准会不会成功。

“那你赶紧去找人吧,多耗一分钟,野花就多危险一分。她要是被遣散会籍,她那混蛋爹又会虐待她的。”

“不用找,已经有人选了。”

“啊……谁?”李梦洛一脸惊讶。

“傻柱。”

“傻柱?你要把野花介绍给傻柱。”

“是啊,有什么不妥吗?”林海问。

“没、没有。”

李梦洛觉得,把野花介绍给傻柱不太对劲。

但哪里不对劲,她又说不上来。

“傻柱有手有脚的,是个正常人,他会娶野花吗……不是看不上野花,只是傻柱随便找一个人,都比野花强啊。”

“成不成试试看吧,婚姻大事很难讲的。”

“那好吧……你去找傻柱吧,时间紧别耽搁。”

应了一声,林海便去了隔壁95号院。

有段时间没来了,95号院比之前萧条了不少。

以前周末,院里一堆人。

如今都关门插锁的,看不到一个人影。

林海走过前院,来到中院,敲响了傻柱家的门。

“谁啊?”

“我,林海。”

“林海啊,来了。”

等了几秒,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傻柱从门里,探出个脑袋。

“哟……林海,稀客啊,快里边坐。”

“不坐了,有要事找你。”

“什么事啊,是不是菜园子又招贼了?”说起菜园子,傻柱顿时有些紧张。

从最开始的撒种,到如今快成熟。

傻柱在菜园子上,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不是菜园子的事,你想不想要媳妇?”

“当然想啊……做梦都会梦到媳妇。”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傻柱毫不掩饰,自己的迫切想找媳妇的想法。

“想要就对了,这就跟我走,我给你介绍一个媳妇。”

一听说要给自己介绍媳妇,傻柱顿时来了精神。

叫什么、多大岁数、哪里人、做什么的……问了一大堆问题。

林海来不及解释,白了他一眼。

“模样俏不俏……”傻柱没注意到林海的眼神,自顾自说道。

他问题太多,问得林海有些心烦。

“俏,比你秦姐还好看!”林海泄愤似的,胡说了一句。

听说比秦淮茹还好看,傻柱顿时不淡定了。

秦淮茹在他心中,是天花板一般的存在。

比她还好看的女人,是啥模样啊。

傻柱想了一阵,也想象不出。

想象不出,傻柱索性不去想了。

只要好看就行,至于其他的条件,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快走吧,去晚了就见不着了。”林海一阵催促。

“这么抢手啊,等我会儿,我去换身衣服洗个头。”

“别换了,直接去吧。”

“那不行,我得给人家留下个好印象。”

林海拉都拉不走。

傻柱执意如此,林海只好从了他。

花了十分钟时间,傻柱用冷水洗了个头,换了身自认为最好看的衣服。

除此之外,还刮了胡子。

“磨蹭了半天,搞完了没?”喝了两杯水,林海有些不耐烦。

“好了,可以走了。”

“走吧。”

林海应了一声,站起来往外走。

傻柱在身后跟着,看到林海脚上穿的是皮鞋,再看看自己穿的布鞋,心顿时痒了起来。

“林海,有没有多的皮鞋,借我一双。”

“事真多……你穿多大码的?”

“我穿42的。”

“我穿43的,那你穿不了。”

“真的假的,你也没比我高多少啊,我只穿42的,你怎么穿43的。”

“我比你高一个头好吧,鞋码自然比你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