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死者的弟弟,李保国!
他眼眶通红,声音因为极致的悲痛而剧烈颤抖。
“我们家不富裕……但为了救我姐,我们把老家的房子都卖了……”
“我们之所以选博爱医院那个最贵的五十万的套餐,就是因为他们的宣传单上,白纸黑字地写着,主刀医生,是哈佛大学的医学博士……”
“我们当时就想着,那是全世界最好的大学啊……肯定能救我姐的命啊……”
男人说到这里,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当着所有人的面,泣不成声。
“我们就是冲着‘哈佛专家’这四个字去的啊!!”
轰!
这段充满血与泪的控诉,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法庭上每个人的心头!
周明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完了!
张伟……这个魔鬼!
他竟然用《消法》的强制核实义务,来补强了《刑法》的故意构成要件!
他还用受害者家属血淋淋的证言,将冰冷的法律条文,和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悲剧,死死地捆绑在了一起!
这一下,他之前所有的辩解,都显得那么的苍白,那么的冷血,那么的不堪一击!
不!
不对!
任何法律都有其适用边界!
周明强撑着没有倒下,他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漂浮的稻草,发起了闪电般地反击!
“反对!张伟律师的法律适用,再次出现根本性错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核实义务,根据最高法的立法解释,主要适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产地’等客观的、可验证的硬信息!”
“而一名医生的哈佛背景,属于其个人履历,是软信息!医院不是征信机构,更不是跨国调查机构,我们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去强制核查一名员工的境外学历真伪!”
他猛地从案卷中抽出一份判例复印件,高高举起!
“请法庭参考(2024)京民终332号判例!该案的判决要旨明确认定,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个人履历,不负有无限的、苛刻的审查义务!”
这是他最后的壁垒!
用真实的、高级别的法院判例,来限定对方的法条适用范围!
周文的眼睛瞬间亮了!叔叔还有大招!用判例打判例,这才是顶级律师的对决!这下看你张伟怎么死!
然而,张伟只是怜悯地看了他一眼。
“辩护人,你引用的判例,已经过时了。”
什么?!
周明的瞳孔,骤然缩成了一个最危险的针尖!
张伟示意书记员,将一份崭新的文件,清晰地投射到大屏幕上。
文件的抬头,那金色的国徽之下,赫然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请周大律师看清楚,2025年3月1日刚刚修订并施行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张伟的声音,如同宣读最终的审判。
“‘医疗机构发布涉及医务人员学术背景、荣誉、资历等宣传内容的,应当先行查验其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明、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
他顿了顿,目光如剑,直直刺向周明。
“证据p223页显示,博爱医院的人事档案里,别说林雅的学位证原件,甚至连她那份所谓哈佛短期交流的邀请函,都没有索取!”
“请问周大律师,这,是不是对法定义务的,公然蔑视?!”
周明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死死抓住桌沿,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发白,才没让自已当庭倒下。
新规!
张伟竟然用一部刚刚生效、极易被忽略的部门规章,直接废掉了他赖以生存的判例!
这个魔鬼,他的知识库到底有多新!他的准备到底有多充分!
周明已经濒临崩溃,但他还在凭借着最后一丝本能,做着绝地反击!
“即便……即便我方未尽到核实义务,那也最多只能证明我方存在重大过失!”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要求的是‘明知’!是主观上的明知!我方如何明知?!”
他几乎是咆哮着,甩出另一份证据。
“证据p230页!这是我院市场部与林雅本人的往来电子邮件!市场部在制作宣传文案前,曾就‘哈佛博士’的头衔,向林雅本人进行求证,林雅明确回复‘情况属实’!”
周明狠狠敲击着面前的证据册。
“我院员工,是基于对林雅本人的‘善意信赖’才最终发布的广告!何来故意一说?!”
然而,张伟只是冷笑一声。
“好一个‘善意信赖’。”
“那么,就请法庭见证,这个所谓的‘善意’,是如何被一组环环相扣的证据,彻底撕成碎片的!”
“第一!隐瞒关键事实!”
张伟调出证据p233页。
“林雅回复的邮件中,只附带了三页模糊不清的交流行程单,却刻意隐瞒了哈佛大学医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对该交流项目明确标注的一行小字——‘本交流项目不授予任何学位或证书’!请看证据p237页,官网页面截图!”
“第二!规避核查程序!”
“请看证据p240页,博爱医院自已制定的《新员工背景调查清单》中,白纸黑字地要求‘海外学历背景者,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认证报告’!”
“但是!请看证据p243页,就在这份本应严格执行的清单上,王德福亲笔批示了三个字——‘免公证’!”
“第三!宣传刻意造假!”
“请看证据p247页,市场部宣传文案的后台修订记录!初稿明明是相对保守的‘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但在提交给王德福审阅后,被直接修改为了——‘哈佛大学医学博士’!”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如同惊雷炸响!
“审判长!隐瞒事实、特批免审、刻意篡改!”
“这不是过失!这是一条由上至下、环环相扣、精心设计的——系统性造假工程!”
“请问辩护人,这,还不是‘明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