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听上去老板还真是可恶!!又是gps脚环又是赎罪任务的,太变态了吧!”
“楼上的冷静点,虽然听着吓人,不过大佬告的那些罪名是不是有点扯了?虐待罪、非法拘禁罪……适用人群不太对吧!这明明是劳动关系啊!”
“对啊,感觉有点强行套罪名,故意伤害更是离谱,自残怎么能算老板故意伤害?”
“楼上的,你在质疑大佬?坐下!大佬敢这么说肯定有后手!”
“就是!别忘了上次赵王氏那个案子,开局谁看好了?结果呢?脸疼不疼?”
“看大佬发挥!就算是编,大佬也能编圆了!”
“坐等被告律师反驳,估计要气急败坏了,哈哈哈!”
法庭内,审判长的目光从张伟身上移开,转向被告席,声音沉稳地说道:
“被告代理律师,现在由你方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刑事控诉,发表辩护意见。”
周文闻言,缓缓站起身。
他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已昂贵的领带,然后轻蔑地斜睨了对面的张伟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毫不掩饰的讥讽。
张伟!!瞧好了!
看你这回还怎么蹦跶?
他清了清嗓子,脸上恢复了那种职业性的傲慢,用一种居高临下的语气开口道:
“审判长、审判员:刚才听了原告律师一番慷慨激昂却又漏洞百出的陈述,我方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关于所谓的六项刑事控诉,纯属无稽之谈,是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第一,虐待罪?滑天下之大稽!虐待罪有其特定的主体范围和行为特征,被告与被害人之间是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何来虐待?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怎能与家庭成员间的虐待混为一谈?”
“第二,非法拘禁罪?更是无中生有!gps脚环的使用,是被害人基于工作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同意并签字确认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沉浸式体验’的顺利进行和员工安全。所谓的‘赎罪任务’也是剧本设定的一部分,被害人有权拒绝,何谈限制人身自由?”
“第三,故意伤害罪?简直是欲加之罪!被害人的自残行为令人痛心,但这是其个人选择,被告对此既无教唆也无强迫,更无伤害的故意。将此归咎于被告,是对法律因果关系的粗暴割裂!”
“第四,强迫劳动罪?我方提供了高额的薪酬和福利,被害人完全是自愿签署合同,接受高强度、高回报的工作。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何来强迫?”
“第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如前所述,gps信息获取已获得被害人书面同意,且仅用于约定的工作范畴,完全合法合规。”
“第六,重大责任事故罪?更是牵强附会!‘谜魇剧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被害人的死亡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意外,可能涉及其个人操作失误或突发疾病,与所谓的‘安全疏漏’并无直接法律关联。我方已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周文顿了顿,环视法庭,语气更加斩钉截铁:
“综上所述,原告方提出的所有刑事控诉均不能成立!其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既然刑事责任的基础不存在,那么所谓的民事赔偿,尤其是高达200万的天价索赔,更是失去了依据!”
“被害人的死亡是一场意外,我方对此深表同情,愿意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家属适当的慰问和补偿,但这绝不代表我方承认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
“因此,我方请求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刑事控诉!辩护意见陈述完毕。”
周文说完,带着十足的自信坐回席位,甚至还挑衅地朝张伟扬了扬下巴,眼神中充满了胜利者的姿态。
张伟看着他这副模样,脸上依旧是那副古井无波的平静,只是嘴角极其细微地、几乎难以察觉地向上弯了一下,旋即恢复原状。
就这? 张伟心中嗤笑一声。
看来你收到刑事控诉状之后,压根就没把我放在心上啊!
说的这么官方,条条框框,一点灵活性都没有!
这就是三江所新晋合伙人的水平?
哼,周明为了让你这个废物上位,恐怕真是费了不少劲吧?!
法庭之上,审判长在周文陈述完毕后,目光在原被告双方之间扫过,手指轻轻在桌面上点了点。
被告律师的答辩倒是中规中矩。
针对原告提出的六项刑事控诉,都从法律构成要件、主观故意、因果关系、以及合同约定、当事人同意等角度进行了反驳。
逻辑上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大问题,都是标准的辩护思路——否认犯罪构成,将一切归结于合法的劳动合同履行和不幸的意外。
民事赔偿部分也顺理成章地一并否决。
确实,如果仅凭控诉状上的文字,这套辩护是能站住脚的。
不过…… 审判长的目光再次投向了平静的原告席,张伟既然敢在开庭时就抛出如此惊人的刑事控诉,想必不会没有后手。
这番教科书式的辩护,恐怕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罢了。
接下来,就看双方如何举证质证了。
审判长见双方初步陈述完毕,拿起法槌轻轻一敲:
“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请原告代理律师就你的诉讼请求和刑事控诉,向法庭提交证据。”
张伟点了点头,再次起身。苏婉柔立刻将准备好的第一叠材料递给他。
张伟接过材料,转向审判席,声音清晰: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第一项刑事控诉,虐待罪。”
他将一份文件递向书记员席:“我方认为,被告陈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260条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办理虐待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共同生活关系’可延伸至具有人身依附性的职业场所。”
“同时,参照《民法典》第1010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职场中持续性精神压迫造成严重损害,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