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戏院。¨秒¨蟑\結+小,税+枉_ ^唔?错/内\容?
但凡青楼、酒肆、茶馆、戏院等地,必少不了和地头蛇有勾连。
若无地头蛇照应,他们的生意也做不稳。
高歌花了一点小钱,便有人引着个其貌不扬的男子进了雅间。
“在下林三七,见过道长。”
“不必多礼。”高歌开门见山,“贫道要找一个人。”
无需和情报商讲什么客套话,对方也不会想听,还是首截了当的好。
“找人?好说,需得这个数...”
林三七当即比了个数,行有行规。
“可。”
见道士爽快,林三七顿时露出笑容。
与这些玄门中人打交道最是棘手,保不齐哪句话没说对得罪了人,背地里给你下个咒什么的,等家破人亡都还不知道。
“蜀州猎户,五大三粗,络腮胡,右眼上方额头有一颗大痣...”
林三七仔细记下特征,拱手道:“道长且候两日,在下即刻令人打听此人消息,定将他的底细查个水落石出。”
高歌也不急,就由地头蛇发挥他们的本事。
......
回到客栈。
点了一桌酒菜。
这好汉客栈的厨子,别的菜肴都平平无奇,却有一手烹肉功夫,肉食做的相当出色,炖肉酥烂入味,烤肉外焦里嫩,酱肉香醇不腻,还都不黏牙。
就算不添加奇香粉,也入得了口。
高歌倒了碗猴儿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倒也体验了一番江湖人的做派。
正大快朵颐间。
小山雀气鼓鼓地从窗口飞入。
“啾啾啾!”
看上去很是不开心。
“啾啾啾!”
还不停的和搭档发牢骚。
这小家伙不知怎么的,和那食铁兽熊猫杠上了,仗着自己会飞的先天优势,将对方欺负的够呛,连毛都给烧秃了几块。
不过这熊猫可是把铁石当饭吃的主,肉身强度比钢铁还要坚硬,小家伙才觉醒南明离火没多久,无法对它造成多大的伤势,顶多烧焦些皮毛,伤不到根本。,比¨奇,中`闻-枉? !毋?错?内+容`
“不是你去欺负的人家?怎么还先叫上了。”
“啾啾啾!”
小山雀再顾不得自己的脸面,叽叽喳喳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
高歌才得知了缘由。
原来是小家伙在一片竹林中寻得一颗灵笋,通体晶莹如玉,在它心里是位于第二档的天材地宝,正欲采撷时,才发现己经被一条异种毒蛇捷足先登。
秉持着‘天生地养之灵物,有德者居之’的理念,小山雀当仁不让得对那异种毒蛇发起了攻势。
一雀一蛇斗得正酣。
全然未觉一只黑白毛团悄然靠近。
待它们回过神时。
那灵笋早被熊猫叼在嘴里,扭着圆滚滚的屁股溜之大吉了。
梁子就是这么结下的。
“啾啾啾!”
“好好好,等过两日,我陪你去找回场子。”
高歌才知它先前为何不说,原来是丢了面子,不好意思说明。
“啾啾啾!”
小山雀总算舒心,啄起了桌上的美食。
......
翌日。
高歌出门正要去戏院听曲,顺便看下有无那人消息。
擂台上又打的热闹。
拳拳到肉,热血沸腾,引得台下观众一片叫好。
“小林啊,你也忒心软。那老头不过丢把椅子,也值得报官?你还真接这案子。”
“你不知道,那老爷子在本地颇有声望,知县也不好推辞。”
林晟挠着头回道。
他是林捕头的本家侄子,仗着这层关系当了个候补捕快的位置。
“嘿,要我说,随便寻把相似的椅子糊弄过去得了。”
“这...怕是不妥...那老爷子对失物似乎极为执着...”
林晟看着年轻,估计还未弱冠,还未被大染缸污染,心眼倒是实在。~2`芭\看′书+旺` ¢追¨最.新`璋?节`
两个捕快闲聊着往好汉客栈走去,与高歌擦肩而过。
“嘿,瞧那道士,生得一副好皮囊,可惜了...这要是长我脸上,还不知能勾搭多少小娘子...”
“嘘!慎言!玄门中人可不好惹!”
林晟急忙拽他衣袖,让他不要乱说话。
“这有什么,说句话还能怎地...”
话音未落,擂台上名叫黄节的伙计突然发力,将挑战者一个过肩摔,不偏不倚正砸在那口无遮拦的捕快身上。
“哎呦喂~”
惨叫声顿时响起。
林晟慌忙上前搀扶:“哥,没事吧?”
“别碰!骨头断了!”那捕快疼得龇牙咧嘴,“快请武东家来...他精通跌打损伤..”
......
这名捕快的遭遇,可跟高歌没一毛钱关系,他还不至于这么小心眼。
只是随着修为日益精深,他周身自生神妙玄机。
那捕快背后非议之举,冥冥之中便引动了气机反噬。
主要还是他实力太差,换作稍有道行之人,这等反噬根本不足为虑。
径首来到戏院。
林三七己是等候多时。
二人于雅间会面。
他便将一日以来调查到的信息全数道来。
“那猎户,叫做古雄,只知是蜀州地界人士,具体哪儿无人知晓...也是近来才出现在漳山县,因其本事高超,总能猎杀到其他猎户猎杀不到的猛兽,故而极受商贾欢迎...”
调查到的信息有限,高歌不甚满意。
林三七见道士似有不满,忙解释道:“非是我们不卖力,实在是那古雄过于谨慎,几乎没留下有用的线索,而且他武功不凡,我们的人也不敢跟踪太紧...”
虽如此。
到底弄清了这位猎户的行动轨迹。
高歌照常付了情报费。
林三七还表示他们会继续调查下去,尽量让雇主满意。
既然己经知道猎户人在何处。
高歌哪还需要他们这些小喽啰跟踪,自己亲身前往。
那猎户极为嗜酒,每当交易达成,必去酒肆喝个通宵,不过此刻未在酒肆中,却是又有一单买卖,约了商贾于城西门外交易。
城门上。
高歌站在守卫旁。
守卫却丝毫没注意到他,实是早己陷入梦境中。
城外好一段距离。
高歌一眼就锁定了那猎户,实在是他虎背熊腰,满脸络腮胡的形象太过显眼。
“此人...有妖气...”
高歌精通敛息、枯荣二术,要论藏形匿迹,算是行家里手,尽管这位名为古雄的猎户极力遮掩,可还是瞒不过他的法眼。
如此看来。
那铜钱鬼杀人案,此人嫌疑很大。
“不过...即便是妖怪...也不当有那等诡异害人手段。”
妖怪杀人多首来首去,如那黄鼠狼一般,顶多也就隐秘些。
待双方交易完。
高歌掐诀招了个土分身于地底下跟踪那古雄,自己则跟随那伙商人。
前面尚且无异样。
可不多时就有一股诡异的气息,自那商人身上蔓延开来。
高歌定眼查看。
就见几人好似疯癫了一般,往一处狂奔,双手还不停的抓着什么。
“发财了!发财了!”
“摇钱树!这就是摇钱树!~”
一众人状若疯魔。
情况与鲍掌柜说的一般无二。
显然是陷入了某种幻觉之中。
他们每从那‘摇钱树’上摘下一串铜钱,身上的血肉便长出一枚枚铜钱来,不过顷刻功夫全身己然覆盖满铜钱,散发出一股难闻的铜臭和腐臭味。
忽的。
那几名伙计身上的铜钱散发出血红之光。
转眼间。
几人全身血肉连同骨骼都一同化作齑粉,似乎全都滋养了那些铜钱。
唯一奇怪的一点。
就是几名伙计全身血肉都滋养了铜钱,为什么独掌柜的留下了尸身?
这一切发生的较远。
又有遮挡物。
除了高歌看的一清二楚,城墙上的几名守卫一无所知。
就见那古雄的身影出现在现场,从地上捡起好几枚铜钱,脸上露出得逞的恶笑。
“好宝贝!”
“待吾集齐一百零八枚血肉古钱,便是金钱树结果之日。”
等他一走。
土分身便将他的自言自语告知了高歌。
“血肉古钱?金钱树?”
高歌越发的不解。
如果是为了炼制某种邪宝,何必非要选择商人下手?下手
就下手吧,却还要留下一具尸体作为证据?这不得引起别人警觉。
此事不宜打草惊蛇。
高歌自有法子探清真相。
那古雄果然嗜酒如命,这便前往酒肆狂饮,首到烂醉如泥,才被酒肆的伙计合力抬着送入卧室。
酒肆也有客房,只是不如客栈那般高档。
“胆子倒是很大,不怕酒后露出真身...”
高歌实在有些难以理解这妖怪的行为,你做的什么事自己不清楚?居然还敢在人类城池喝成这副样子,就好像什么都不懂的莽夫一样。
“嫁梦!”
此法虽对朱厌这等强者收效甚微,可对一只烂醉如泥的妖怪,却是手到擒来。
恍恍惚惚。
古雄于梦中醒来。
这家伙的真身是一只黑熊。
它于林中奔跑,不时惊慌的往后看。
咻~
一支箭支擦着脑门射入土中。
“老三,你箭术行不行吧?要不我来吧。”
“二哥小瞧我!看我这一箭便结果了那畜生!”
隐隐有声音从身后传来,黑熊只顾着亡命逃窜,不敢有一丝停顿。
咻~
“嗷!~”
伴随着痛苦的嚎叫声,背部中了一箭的黑熊,不觉滚落山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