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来咯财来咯 作品

第199章 傅景凛,我没同意你亲我

沈安澜目光紧紧盯着陈楚松的手,看着他好好的手,眉目突然染上了丝笑。-d_q~s?x.s`.`c`o!m!

事在人为,事情也并不是不可能改变的。

至少陈楚松的手保住了。

书中的她没有认识陈溪禾,也没有和傅景凛关系缓和,他们也没有去海市一遭……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书里没有的,就证明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而陈楚松虽然申请了调职离开,但是至少他的手没有废。

这就证明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说明事情还是有转圜余地的。

至少不是一成不变的。

沈安澜漫上忧虑的心缓缓拨开思绪。

陈溪禾今天说的话也在她脑中回想,事在人为。

她要相信自己一定可以改变。

若最后还是改变不了离婚的结局,但至少沈安澜肯定会小心保护好自己。

原主之前在书里回了以前的村子,那是因为她自己一个人在城市活不下去。

但沈安澜不一样,她自己有立命的本事,她不会走投无路最后选择回到那个吸血鬼的家。

想通之后,沈安澜整个人都肉眼可见的轻松下来。

……

两人看着她一下就笑来的脸,纷纷疑惑。

傅景凛问,“怎么了?”

她脸上是肉眼可见的开心,而且眉眼间凝着的那点愁绪也散了。′k?a·n?s?h`u/b`o_y,.,c~o-m·

看来,把陈楚松找来是有用的。

之前她因为陈楚松要出事,就是这副态度。

傅景凛不由暗暗猜测,估计是又有什么是有关陈楚松的事导致她烦愁了。

所以才他把陈楚松找来。

现在证明,找来是正确的。

沈安澜音色轻懒,“没事,现在时间不早了,留下来吃了午饭再走吧?”

都快中午了,反正陈楚松也一个人,自个一个人回去也是去食堂打算宿舍吃。

“这……”陈楚松犹豫着看向傅景凛。

傅景凛只要沈安澜没意见自然不会说什么,“留下来吃了再回去,你一个回去也懒得去食堂打了。”

陈楚松点头,“那就打扰了。”

今天傅景凛来办公室找他,说来让沈安澜看两眼,她这两天心情不好,很可能是因为他之前差点出事的事。

又或者是因为他要调职离开的事,让他同沈安澜好好说说。

听她有事,陈楚松就来了。

结果他来了,她还真看了自己两眼。

后来还真问了自己调职离开的事。

再后来也不知道看到什么了,还真就没有最初见到的不开心了。¢1¢5!8?t+x`t*.-c?o¢m¨

原来……她也有过自己的关心。

这就够了。

陈楚松俊朗的眉眼溢上明快,他进了厨房洗葡萄。

“想到什么高兴的事了?这么高兴?”

傅景凛望着她笑意盈盈的眉眼,走到她身边,俯下身看她。

沈安澜猝不及防对上他的眼睛,眼里笑意还未散去,眉眼弯起。

沈安澜下意识说着,“想到了一件好事。”

傅景凛己经许久未见过她对自己这般笑过了,“什么好事?能同我分享吗?”

沈安澜推开他凑过来的脸,“不告诉你。”

傅景凛被推开脸,唇畔荡开笑意。

“好吧,只要你高兴就好,我去做饭,你想吃什么?”

“茄子豆角炖五花肉。

炸排骨。”

心情好了,沈安澜想吃肉。

她看桌上摆着排骨,应该是他今天早上买的。

傅景凛又笑着,“好,那我们再炖一个排骨玉米汤。”

沈安澜挥挥手,“去吧。”

傅景凛垂眸望着她含笑的眼睛,心口一动,他低头,轻轻一个吻落在她额头上。

不含情欲,就是单纯想吻吻她。

轻轻贴了贴,傅景凛很快就移开了。

“……”

感受到额头温柔的触感,唇瓣微凉绵软,沈安澜指尖抓抓衣摆。

呼吸下意识屏了屏,她眉心微拧,伸手拍了下他的嘴,“傅景凛,我没同意你亲我。”

别以为他们和好了。

她只是不想和他计较之前的事了,但他们关系可没恢复到可以亲密接触的程度。

被打了

,傅景凛也不生气,只是敛下眼眸,认真道歉,“对不起,冲动了,下次不会了。”

傅景凛也知道自己刚刚是冲动了,他们太久天没这样平平静静,好好的说过话了,刚刚心念一动,不由就低下了头。

沈安澜别开眼,“下不为例。”

这次就不跟他计较了。

傅景凛眉眼温和,“好。”

……

傅景凛和陈楚松一起在厨房把饭做好。

三菜一汤,他们三个人足够了。

三人在餐桌坐下。

沈安澜先端了碗汤慢慢喝着,手上还拿了块炸排骨啃着。

排骨炸的金黄酥脆,香喷喷的。

很香。

沈安澜还挺喜欢的,吃完一个,又夹了一个。

傅景凛看她一连吃了好几个,难得碰见她对一样东西这么喜欢,“喜欢等吃完了,我们再买排骨来炸。”

沈安澜确实挺喜欢这次的炸排骨,“嗯,感觉你手艺进步了。”

外皮酥脆,味道极其合适。

每个人炸出来都有自己独特的手法,沈安澜有时候自己都炸不出这么喜欢的炸排骨。

她喜欢,傅景凛干脆将炸排骨放到她面前,“这个是楚松炸的。”

这个炸排骨是陈楚松炸的。

沈安澜意外不己,朝陈楚松望去,发出了肯定的回答,“啊……手艺很不错啊。”

这炸排骨的手艺真的非常棒。

若是他开店,沈安澜觉得自己应该会经常去买。

这个炸排骨确实挺合她胃口。

“嫂子喜欢,我改明儿将配方交给傅哥。”

陈楚松也会做饭,从小处在后妈的压迫下长大,洗衣做饭干家务,陈楚松通通都会。

陈楚松最擅长的就是炸排骨,因为他母亲就会炸排骨,他父亲喜欢吃炸排骨,小时候经常看她炸,时间长了,陈楚松也学会了。

今天她说要吃炸排骨,所以陈楚松主动请缨承担了炸排骨的任务。

没想到她还真的喜欢。

傅景凛笑着应,“到时候我学学。”

“尝尝玉米甜不甜?”

傅景凛又给她夹了一块玉米放入她碗里。

沈安澜拿着筷子夹起玉米塞入嘴里。

“这个玉米甜,好吃,哪里买的?下次我们多买两个,可以煮着吃着玩。”

玉米又甜又糯,适合平常无事吃着玩。

“好,下次我去多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