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节

lt;吸血盟:我与伯爵有个约会gt;作者:妙灵

简介

【探路兵军营】【已完结】一个血腥的夜晚,现代白领兼小说家周涵雅,莫名的被吸血鬼追杀,仓皇之中她逃到古宅后面的小黑屋中。一觉醒来后,居然发现自己穿越到英国的十一世纪,附身到了贵族千金安德莉亚小姐身上,成为了一个待嫁新娘。而她所嫁之人,是一个拥有权力以及钱势的安德烈伯爵,据说他已经有许多个情妇了,据说身为他的情妇从来不许出那座古堡,据说那座古堡非常的阴森。嫁人?她从未想过,而且还要嫁一个有那么多情妇的男人,她更加不可能妥协。可是,随后发生的事情,却让她始料未及,那个白天是优雅的伯爵男人,夜晚居然是```吸血鬼!

那流光异彩的是非梦!第一回吸血盟:前言

蝴蝶,一只纯白纷飞的蝴蝶,全身洁白如雪,晶莹剔透,双翅在空气中扑扇着,每一下都似乎可以看见那点点如星光般的粉末落下,落在底下的娇艳花儿上,然后花儿似乎蒙受恩泽,一朵朵瞬间张开了自己美丽的脸庞,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留给那只刚刚经过它身边的洁白蝴蝶。

蝴蝶,在天地间恣意的飞舞着,就像一个绝美的古代舞女,在天与地之间跳着一曲只属于她自己的旷世舞蹈,不为任何人跳,只为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生物跳着,不知疲倦的跳着。

就在这时,突然一滴不知从何而来鲜血,“嗒!”的一声,滴落在蝴蝶洁白的双翅之上,触目惊心,那雪白称着那鲜红,将刚刚清纯晶莹打破,换来的则是妖艳诱『惑』,蝴蝶似乎承受不了那滴鲜血的重量,最后停留在一株开着深蓝『色』的美丽奇异花朵之上,然后慢慢的收拢双翅,在花朵之上栖息。

你有听过吸血鬼的传说吗?那种永生永世只能够在黑暗中度过的半人半鬼,让人惧怕又让人怜惜。你知道吸血鬼的使者是谁吗?呵!也许所有人会说,是蝙蝠,那种黑黑小小,只会在黑暗中出没的小家伙,但并不全是,他还有一类使者,那就是一种全身洁白晶莹的蝴蝶,一种掌控全世界花朵的蝴蝶,它可以代替他们,在有阳光的地方,看清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读懂每颗善恶的心灵。

我们的故事开始了,一段具有传奇『色』彩的穿越故事,一段人与吸血鬼的惊情之恋,一段异国的浪漫爱情,一段只属于有爱的人们的感人故事……

吸血鬼的历史:血族之身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吸血鬼,而通常自称为kdred(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e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初拥往往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过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于人类的生物,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后,会用自己的办法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但也可以控制自己心脏的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于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血族不用进食,但需要不断吸取鲜血。当血族感到饥饿时,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这种欲望的强烈程度,不是凡人能够领会的。但是他们只吸取恶人的鲜血,对好人只采用点吸的方法。他们通常出现在大型舞会上,拥有读心和透视的本领,找出恶人采取行动。

那流光异彩的是非梦!第二回都市白领兼小说家

“铃……。”刺耳的铃声在这微『露』晨曦的早晨,显得特别突兀,也将这安静的空间,划出一道优雅的防线。

一只雪白纤细的手臂无力的从被褥中伸出,然后虚空的在空气中『摸』索着,最后伸到旁边的床头柜之上,一把握住那不停震动加响铃的罪魁祸首,“喂!”沙哑但清脆的嗓音慵懒的问着对方,整个头颅还是埋在被子里面。

“周小姐,你准备什么时候给我交稿呀?难道你不知道,我等得你头发都白了,黄花菜都凉了,……。”

“嘶……。”被对方的河东狮吼给震醒了,清纯女子将手机远离自己的耳朵,一直等里面的噪音结束了,才缓缓的放回自己的耳边,“呵!叶编辑,你别催我那么紧吗!再给我一个星期好不好,就一个星期。”

“什么!还要一个星期?你把我的命拿去好了,你知道我被上面催得有多紧吗!你知道……。”

“唉……。”摇摇头,继续将手机远离自己的耳朵,然后自己歪着头,靠在床头上半眯着双眼,一幅昏昏欲睡的模样。

“喂,喂,周小姐,周小姐?周涵雅,你有没有听我讲话啊!你……啪!”按下了手机上的结束键,周涵雅伸伸懒腰,唉!耳边终于清静了,真是的,连一个美好的早晨都不肯给我。

“铃……。”又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将她全身都怔了一下,伸手轻抚了下胸口,看看来电显示,发现是陌生号码,唉!摇摇头,他到底有完没完呀!无奈的接起来,“喂,我说叶编辑,你就不能……。”

“涵雅!”富有磁『性』的声音自听筒那边有节奏的传来。

『迷』蒙的双眼微眨了一下,然后用力摇了摇头,确定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博远……!”

“呵……对,是我!”对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尴尬,“我……我回国了,今天有没有时间?一起出来吃个饭吧!”

脑海中渐渐浮现出那个高大修长的身影,干净的面容,温和的笑容。眨了眨双眼,将思绪拉扯回来,然后回首看了看桌上的闹钟,正指在七点半,有点犹豫的说道,“好吧!我十二点下班,到时候再联系吧!”

对方似乎一直在等她的答案,最后听见她答应了,明显松了一口气,“唉,好的,你不是在写小说吗?怎么还要上班呀!真辛苦!先这样讲了,中午我再联系你。”

“好的,中午联系。”慢慢的挂断电话,床上的女子思绪又飞远了,在呆了将近二十分钟后,然后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最后飞一般的从床上蹦起来,然后冲进了洗漱间。

我叫周涵雅,很感谢父母给我起了个这么有文学涵养的名字,因为印证了这个姓名,所以对文学很感兴趣,出版了几本小说,反响还不错,但是唯一最讨厌的一点就是……,像今天早上这样,没完没了的催稿,我又不是饭桶,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倒得出来的,咳……!但是家人又不愿意看见我一天到晚的窝在家里,最后还是动用他们那些关系,将我弄进了一家国企,安安稳稳的当上我的小白领。

林博远……,一个让我心酸又难过的名字,在我与他的恋情将近三年之际,他突然向我提出,他要出国了,但是手上少了一笔钱,在他的眼泪与动情之下,我向他伸出了援手,向爸妈要了十万,然后送到了他的手上,最后在他离开中国三个月之后,他一通越洋电话打过来,说他爱上了别人,那十万块以后会慢慢还给我的。心,在那一刻碎了。

今天,他给我打电话,是不是说他回心转意了?重新回到我的怀抱中了呢?

不知道,一切还要看天注定,有缘无份,还是无用呀!

那流光异彩的是非梦!第三回失落

“涵雅,这边。看娱乐窘图就上”一间装修典雅的餐馆内,一个身材高大修长的斯文男子向前方不远处招了招手。

微微一笑,周涵雅抑制住心中的激动之情,表面平静的走了过去,“博远。”

双双入座后,林博远优雅的看着她,“涵雅,你变了,变得越来越漂亮了。”

轻抚上自己的脸,她含蓄的笑了笑,“呵,你也变了,比你出国前帅了,毕竟吃过洋墨水,也有气质了。”

微微有点不自然的看着她,“那个……,最近过得怎么样?”

“嗯,还不错,不就是上班下班吗!然后回家写小说,日子挺充实的。”擡起头看着